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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就業多媽媽? http://tcesa.evta.gov.tw/domama/indexAction.do?method=viewIndex


專案名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委託辦理「97年度就業服務外展工作計畫就業多媽媽」缺額補實招募。


職務名稱:就業服務外展人員就業多媽媽


一、報名資格:
(一)具備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含)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者。
(二)人際互動能力佳,具領導能力,熟悉地方事務及熱心地方公益,並具備電腦基本操作能力者。


二、工作內容:
(一)發掘失業者,提供就業資訊,協助就業媒合。
(二)拜訪雇主、社區民間團體、村里鄰長等,蒐集社區資源及開發就業機會。
(三)發揮資源媒介者及組織者角色功能,成為就業服務站(台)與村里鄰長、社團及失業者間橋樑。
(四)宣導及傳遞就業服務相關措施及勞動相關訊息。


三、工作期間:自 民國9721日 起至971231日 止(97630日 進行半年度考評,不適任者將不留任)。
 
四、聘僱關係:
本計畫人員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委託新譽管理有限公司招募、遴選進用、訓練及管理,並依工作地點需求人數一覽表所列,指定至轄區內服務站或就業服務台執行外展及走動式就業服務。


五、工作地點與需求人數:























區域



 站別



轄區就業服務台



需求人數



台中縣 



豐原站



石岡台、和平台、東勢台、新社台、大雅台、后里台、神岡台、潭子台、中科台



1



彰化縣 



彰化站



 芬園台、花壇台、秀水台、福興台、線西台 



1



員林站



溪洲台、埔心台、二水台、埤頭台、芳苑台、大城台、埔鹽台、北斗台、永靖台、社頭台、大村台、竹塘台 



1



註:本項工作性質係提供外展及走動式就業服務,工作人員需自備交通工具(汽、機車)及有效駕照。



六、工作薪資:
(一)高中(職)畢者,每月新台幣28,669
(二)專科畢者,每月新台幣30,613
(三)大學畢者,每月新台幣32,935
(四)碩士畢者,每月新台幣37,063



七、招募簡章索取方式:請自行至下列網站下載
(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http://www.evta.gov.tw/evta/index.asp
(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
http://tcesa.evta.gov.tw
(三)全國就業e
http://www.ejob.gov.tw
(四)新譽管理有限公司
http://www.thinkyu.com

 



報名與招考


一、報名時間、方式及諮詢專線:
(一)報名時間:自97114日 (星期一)至97118日 (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信報名,意者請詳填報名表並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使用B4大型信封裝妥,以限時雙掛號郵寄至「台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1016樓之2」,收件人請寫「新譽管理有限公司(應徵就業服務外展人員)」,並於信封上書寫報名者姓名及地址。


(三)報名應繳交表件如下
1.
填寫報名表1(格式如附件一)並須貼妥最近3個月內2吋照片1張。
2.
個人自傳1篇:字數以500~800字為限,需包含個人及家庭背景、地方社團經驗、工作經驗、社區工作參與經驗、電腦操作能力、專長等介紹,請以附表格式撰寫。(格式如附件二)
3.
本案工作人員希人際互動能力佳,具領導能力,熟悉地方事務及熱心地方公益者,如具有任何社團與社區經驗、電腦操作能力及專長者,請於報名表及自傳中詳細填寫,或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4.
檢附有效期限內本人之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影本1(格式如附件三)
5.
檢附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資格證明文件影本1(以最高學歷為主)
 高中()進修補習學校畢業者,應檢附畢業證書或資格證明書影本(非結業證書)
 持外國學力證件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學力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中文譯本。
 若有遺失畢業證書者,應檢附畢業證書遺失補發證明書影本。
 若有變更姓名者,應檢附證明變更姓名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以上報名表或相關證件缺件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補件,亦不予退件。


(四)洽詢專線:新譽管理有限公司04-22212616


二、甄選方式:分二階段
(一)第一階段審核相關報名文件,資格符合者由新譽管理有限公司於97121(星期一)、22日(星期二)公布於本簡章後備註所列網站,並以電話個別通知,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第二階段分別於員林站、彰化站、豐原站進行筆試(60%,含電腦測驗)及口試(40%),詳細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

















時間



地點



123(星期三)
上午9點起



員林就業服務站
彰化縣員林鎮靜修東路33
04-8345369



124(星期四)
上午9點起 



彰化就業服務站
彰化市長壽街202
04-7274271



125(星期五)
上午9點起



豐原就業服務站
台中縣豐原市社興路37
04-25271812



(三)筆試測驗科目為「就業服務相關措施」,電腦測驗列為參考項目(至少需熟悉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使用,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


(四)錄取人員由新譽管理有限公司於97125日 (星期五)公布於本簡章後備註所列網站中,並以電話個別通知。前開人員須於9721日 (星期五)至各站辦理報到上班,未依該日期如期報到上班者,視為棄權。

 


考試規則
一、本次就業多媽媽缺額補實第二階段相關考試,概依本規則之規定辦理。
二、每堂考試,均須按時到場,凡遲到逾十五分鐘或無故在試場 外逗留者,以曠考論;曠考者,以棄權論不得補考。
三、應考人應聽從監考人員之座位安排或調整,未得監考人員之許可,不得擅自移動更換座位。
四、考試時不得攜帶書籍、講義、筆記簿冊、可供參考之文稿及呼叫器、行動電話及其他附「儲存(記憶)功能」或「電子傳輸」之電子工具等入場,如有違反,即予停考,並取消資格。
五、為嚴防矇混頂替,應考人須攜帶貼有照片之身分證件(身分證、駕照或健保卡)正本供查核。
六、應考人須將考卷所列之姓名詳細填寫,試題如有印刷或題意不清楚者,可於考試時間內,在原座位舉手請求說明。
七、犯下列舞弊情事之一者,一律取消資格。
(一)左顧右盼窺視他人試卷者。
(二)故意暴露試卷便利他人窺視者。
(三)交頭接耳互相談話或自誦答案者。
(四)遲不交卷,或交卷後,仍逗留試場或試場門窗口者。
(五)攜帶夾帶或抄書者。
(六)傳遞試題答案或交換試題、試卷者。
(七)擅自更換座次者。
(八)故意不交卷,將試題試卷夾帶出場者。
(九)其他與上列各款相類似之舞弊情事者。


備註:招募簡章下載、資格審核通過及錄取名單公布網站:
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http://www.evta.gov.tw/evta/index.asp
2.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
  http://tcesa.evta.gov.tw
3.
全國就業e
  http://www.ejob.gov.tw
4.
新譽管理有限公司
http://www.thinky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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